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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19-09-09 访问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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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8〕15号)精神,现将学校2019年中秋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中秋节:9月13日放假,与9月14日(周六)、9月15日(周日)连休。
二、有关要求
1.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,认真开展安全自查,发现隐患及时整改。
2.各单位要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,并将本单位中秋节值班安排于9月12日16:00时前报党政办公室备案。
3.各类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确保学校安全稳定。若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特此通知。
党政办公室
2019年9月9日